对引进的庆A类高层次人才,给予100万元安家费,100万元购房补贴;对评为“领雁”“英雁”“新雁”的人才团队,全周期5年最高给予1000万元综合支持;对市属事业单位、重点民营企业、“政企校”人才发展联合体成员单位引进的博士生、硕士生、本科生分别给予10万元、5万元、3万元购房补贴……
12月5日,大庆市召开全市教育人才科技大会,会上发布了《新时代大庆人才振兴20条》。《新时代大庆人才振兴20条》以升级政策的实际举措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以优化政策的具体实践助推“三个城市”建设,以全新政策的吸引效应加速打造东北振兴人才集聚回流先行地。
《新时代大庆人才振兴20条》分为三个部分,共20条政策措施。
第一部分:“强化引才支持,构筑人才集聚高地”——围绕更好吸引集聚人才提出5条政策措施,具体为:
强化对高层次、高技能、急需紧缺人才的支持力度。对市属企事业单位、重点民营企业、“政企校”人才发展联合体成员单位引进的庆A类人才,给予100万元安家费、100万元购房补贴,以及每年12万元的学术补助;对市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50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、4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,分别给予30万元、20万元安家费;对民营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,与企业签定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,试用期满后根据在企业的实际服务期限,连续3年分别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、本科生每年3.6万元、2.4万元、1.8万元的生活补贴,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每年补贴4.2万元;对大庆市政府特聘专家和“政企校”人才发展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柔性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,提供30—8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;对市属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,最多给予15万元安家费。
第二部分:“强化培养激励,搭建人才发展平台”——围绕支持保障人才创新创业提出10条政策措施。具体为:
支持领航英才培育,对入选“领雁”“英雁”“新雁”的人才团队,全周期5年最高给予1000万元支持,给予团队带头人最高50万元人才奖励金;支持科创平台建设,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创新平台、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新建概念验证中心、中试熟化平台,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、100万元支持;支持环东北石油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建设,对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、国家级创新平台技术溢出孵化的科技型企业,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支持,新认定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、孵化器的,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;支持院士和博士后工作站创建,对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(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),新设立时分别给予建设资助经费50万元、20万元,进站(基地)从事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的院士提供50万元科研经费,并给予该站(基地)最高20万元资金用于博士和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科研补助;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落地,对科技成果在庆落地转化生成企业的,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;支持人才创新创业,对在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优秀项目,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;支持人才职称优评直聘,全职引进的博士毕业生、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的硕士毕业生,首个聘期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中级专业技术岗位;支持人才能力素质提升,每年重点选派2000人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、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,提升专业能力;支持市场化平台引才,按引进人才和团队层次分别给予人才服务机构最高10万元、20万元奖励;支持高校毕业生在庆就业,给予在庆高校每年10万元工作补助,与大庆市建立合作关系的市外高校,当年度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,每到大庆市工作100人,给予高校5万元工作补助。
第三部分:“强化服务保障,营造拴心留人生态”——围绕更好留住人才提出5条政策措施。具体为:
在职业规划方面,搭建来庆返庆就业创业平台,给予合作高校每年最高5万元活动经费;在安居保障方面,市属事业单位、重点民营企业、“政企校”人才发展联合体成员单位引进的人才,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正式合同并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保,在市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(不包含居住性质公寓)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可享受购房补贴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、本科生分别给予10万元、5万元、3万元购房补贴;在子女就学方面,庆A类人才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可根据人才意愿安排入学,庆B、庆C类人才子女由所在县区就近从优统筹安排入学;在就医方面,庆C类及以上人才及其父母、配偶、子女在全市定点医院可享受住院快捷服务通道和预约体检服务;在综合性服务保障方面,深入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,发放“油城双优卡”,开发“大庆人才码”,提供各类优才优待服务。